1-2四川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专项工程类别和资格条件 | |||||
编号 | 分包专项类别 | 法人资格 | 资质要求 | 近五年业绩及人员要求 | 施工设备要求 |
(一) | 路基工程 | ||||
1 | 路基开挖与填筑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/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(有爆破工作的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)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1人;爆破工作另配备专业持爆破证施工员不少于2人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填筑:压路机、推土机; |
2 | 软基处理:粉喷桩、薄壁筒桩、预应力管桩、塑料套管桩、塑料排水板、碎石桩等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1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相应成桩(孔)或打桩设备不少于1台。 | ||
3 | 涵洞通道工程、排水工程、防护工程、附属构造拆除工程等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/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1人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浆砌圬工:砂浆搅拌机; 拆除工程:风钻等拆除设备,以上各设备不少于1台。 |
4 | 技术复杂的爆破工程(如控制爆破等)、10m以上高挡墙、30m以上高边坡填筑工程等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/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1人;爆破工作另配备专业持爆破证施工员不少于2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爆破:空压机和风钻(或潜孔钻机)、挖掘机; |
(二) | 路面工程 | ||||
5 | 沥青混凝土面层(含粘层、透层、封层)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相应的路面工程专业资质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1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座(外购商品沥青混凝土或由承包人自行拌和沥青混凝土的除外)、摊铺机、胶轮压路机、双钢轮压路机、三轮压路机各不少于1台。 |
6 | 水泥混凝土面层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相应的路面工程专业资质 | 水泥路面设备各不少于1台。 | |
7 | 路面基层、底基层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/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1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稳定土拌和站(外购商品稳定土或由承包人自行拌和稳定土的除外)、摊铺机、双钢轮压路机、三轮压路机各不少于1台。 |
8 | 路面附属工程(路缘石、中央分隔带、土路肩、人行道板等)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/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1人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根据施工特点配置设备,满足施工要求。 |
(三) | 桥梁工程 | ||||
9 | 桥梁基础(扩大基础、打入桩、挖孔桩等);桩径<2.5m、桩长<80m或水深度<10m的钻孔灌注桩基础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/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2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附属结构可适当减少人员配备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钻机不少于2台,混凝土拌和运输设备(外购商品混凝土或由承包人自行拌和混凝土的除外)满足施工要求。 |
10 | 浇筑高度<60m的桥梁下部混凝土结构,如墩、台、柱、系梁等 | 起吊设备各不少于1台。 | |||
11 | 桥梁上部混凝土结构浇筑、或预制及安装(跨径≤40m梁板预制安装等);桥梁附属结构、桥面系 | 预制场:龙门吊、预应力张拉设备、运梁车、架梁设备如单(双)导梁或汽车吊。 | |||
12 | 直径≥2.5m、长度≥80m或水深度≥10m的钻孔灌注桩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相应的桥梁工程专业资质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2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钻机不少于2台,运输车(输送泵)、起吊设备不少于1台。 |
13 | 水深≥5m深水承台基础 | 运输车(输送泵),钢套箱(钢围堰)制作和吊装等设备各不少于1台。 | |||
14 | 浇筑高度≥60m墩、台、柱、系梁等桥梁下部混凝土结构 | 运输车(输送泵)、起吊设备、滑模等设备各不少于1台。 | |||
15 | 技术复杂大型桥梁上部混凝土结构:挂篮、移动模架等工艺施工的连续梁、斜拉桥、悬索桥、拱桥、桁架梁等上部混凝土结构 | 运输车(输送泵)、起吊设备(塔吊、浮吊等)、挂篮(移动模架)等设备各不少于1台。 | |||
16 | 跨径>40m的箱梁、T梁等大型混凝土构件预制、安装及其桥梁附属结构、桥面系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相应的桥梁工程专业资质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2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预制场:龙门吊、预应力张拉设备、运梁车。架梁设备(架桥机、单(双)导梁、汽车吊、浮吊)。 |
17 | 复杂桥梁钢结构和钢构件:钢索塔、钢横梁、钢锚箱、钢箱梁、大型钢套箱;悬索、斜拉索、猫道;钢管拱肋及横梁、系杆、吊杆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相应的桥梁工程专业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资质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2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
钢结构加工、运输、起吊、安装设备;混凝土运输车(输送泵);以上相应设备不少于1台。 |
(四) | 隧道工程 | ||||
18 | 隧道开挖、支护(管棚、小导管、钢拱架、锚杆等)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/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2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台车、钻机、空压机;钻机、压浆设备。 |
19 | 隧道衬砌 | 喷射泵、台车、混凝土运输车(输送泵)。 | |||
20 | 隧道附属工程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/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1人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满足施工要求。 |
(五) | 交通安全及 沿线设施 | ||||
21 | 标志、标牌、标线和防撞护栏、防眩板等安全设施 |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。 |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| (1)业绩: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; (2)人员:项目负责人1人,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各1人。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、质量安全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岗位。并视合同工程量增配工程技术人员。 | 立柱护栏:打桩或者焊接设备; |
22 | 声屏障、风障等 | / | 焊接设备不少于1台。 | ||
23 | 监控、通信、收费系统 |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 | 混凝土:拌和机(站)(外购商品混凝土或由承包人自行拌和混凝土的除外); | ||
24 | 供电、照明、消防 | / | |||
25 | 绿化工程 | / | 大型土方:推土机或挖掘机不少于1台。 |
备注:1.上述条件为对分包人资格条件的最低要求,发包人对分包人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,从其要求但不得低于最低要求;
2.表中未列的分包专项类别,可参照类似类别的要求,无类似类别可参照的,根据工程实际和管理需要,由发包人确定。
服务电话:028-8565 9095